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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被判赔1.1亿 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中石油河北石家庄销售分公司第七加油站(简称第七加油站)原站长满新凯,从2006年开始以“倒油”为名,向河北省辛集市的一些投资者吸储,累积金额达12.68亿余元,并许诺了最高达45%的利息。最终给多名存款人造成高达1.28亿余元的损失。满新凯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辛集市的李金红等3名借款人认为,第七加油站及其上级单位中石油河北石家庄销售分公司(简称石家庄分公司)应对此事负责,于是将二者诉至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赔偿1.1亿余元损失。昨天,京华时报记者独家获悉,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第七加油站及石家庄分公司赔偿李金红等3人共计1.1亿余元。

  目前,由于不服一审判决,第七加油站及石家庄分公司已经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中石油方面称,中石油对员工个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没有法定监管义务。无法做到监管好每一名员工保证其不违法犯罪。

  中石油方面还认为,李金红等人为了获取非法高额利益而参与了满新凯的非法吸储活动,并最终造成了损失。第七加油站只是一个加油站,油品由上级配送,所需日常费用由上级拨付,且中石油是特大国有上市公司,不可能向个人借高利贷,不可能通过加油站融资,更不允许企业融资进入员工个人账户。这都是商业常识,李金红等人都是具有丰富商业经验的私营企业主,并没有尽到最起码的谨慎义务,才最终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李金红等人面对高额利息引诱,背离实体经济的正常经营轨道,参加非法吸储产生损失,责任应该由其自行承担。

  试问中石油:满新凯作为第七加油站原站长,以负责人身份出面向社会非法吸储,且在借条上加盖第七加油站公章。作为其上级单位的石家庄分公司以及满新凯就职的第七加油站究竟该不该负责?

引自:中石油被判赔1.1亿 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作者:石油人

原文地址:http://www.yl1001.com/article/5551405215748589.htm

精品观点

吴振的主页

吴振  说:

吴美女非法集资两三个亿判死刑,中石油人员 一亿多获刑八年,这是一个国家的法律吗?
申九庆的主页

申九庆  说:

中石油内部管理确实是混乱呀管理漏洞很多。各地方下属分公司老总就是土皇帝,一言堂,任人唯亲,领导干部机构臃肿,极度的挥霍浪费。。。。。。很多。不能老虎打了让这帮苍蝇把企业掏空,把国家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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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泽西

2014-08-01 11:33:19 蒋泽西

同样犯罪甚至更恶劣非法集资-----一个才八年,一个却要死刑。中国司法制度真的要改革,确立公平和平等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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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龙

2014-08-01 11:00:51 段龙

肯定中石油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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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凯

2014-08-01 10:53:47 王凯

“厂里百十号工人,每月工资就是一大笔钱,追不回这4600多万,厂子倒闭也不是没有可能”。这不是坑人家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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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唯

2014-08-01 10:45:30 莫唯

真的搞不懂,中石油居然还有脸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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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山

2014-08-01 10:40:45 王泽山

第七加油站及石家庄分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健全,且现有制度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对满新凯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擅自使用公章的行为没有有效的监督。因此,第七加油站及石家庄分公司具有明显过错,该过错与李金红等3人的经济损失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应当对3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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